赢家通吃法则成就互联网新商业模式

现实中,传统行业的领袖企业并不能垄断该行业50%的市场。可是互联网领域的行业霸主却很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垄断局面,大家并未意识到这种赢家通吃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但赢家通吃法则正在影响着众多互联网创业者的创业

平台商业模式,本质而言是通过对流量的占有实现价值创造,也由此形成了平台间的“马太效应“:平台的参与者越多,平台创造的价值就越大;平台的价值越大,越能够吸引更多的参与者。

曾几何时,诺基亚意气风发地宣称:“你每眨一下眼睛,我们就在全世界卖出4部手机”。然而,仅仅不到十年,诺基亚的霸主地位就被苹果进行了颠覆创新

不是由于产品技术远远优于诺基亚,只是因为苹果公司敏锐地把握了“互联网+”时代的市场特质,构建了围绕自己产品的核心平台。因此,苹果的成功,与其说是源于产品,不如说是来自围绕产品打造的优质服务平台。

赢家通吃法则成就互联网新商业模式

互联网时代,平台主宰着市场。据统计,在世界100强的企业中,有60家公司是以平台商务作为主要的收益渠道,如苹果、思科、谷歌、微软、日本电报电话公司、时代华纳、UPS、沃达丰等著名公司。在我国,淘宝、腾讯、百度、人人网、盛大游戏等互联网企业的高速扩张,也主要是得益于平台商业模式。

正如上面提到的,平台模式的本质,是通过对流量的占有创造价值,并形成了市场中的“马太效应”。例如,在我国当前的互联网市场中,百度通过搜索引擎占据了信息入口;腾讯通过QQ和微信等平台垄断了社交入口;阿里巴巴则以淘宝、天猫、支付宝等为武器占据着交易入口。

一般而言,平台企业成立之初,就会对自身的目标群体进行精准定位,并以专业化、优质化的服务,优化用户的线上活动(信息查询、购物、社交)体验。只是在发展初期,由于用户数量、传播范围的限制,平台的影响可能较弱。而一旦度过初期发展的瓶颈,用户规模超过了临界容量,平台就会借助于互联网络病毒式传播的特性,实现自我的急速扩张,甚至重构整个行业格局。

因此,对互联网市场来说,平台模式很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也因此造就了诸多的行业霸主:PC操作系统中,高达95%的市场份额被微软占据;在线阅读方面,起点中文网拥有71%的读者;网络购物中,淘宝以70%的市场份额占据着绝对优势。另外,还有携程在线旅游,前程无忧在线招聘等。这些线上巨头,无不是通过平台战略,实现了自身的快速扩张,奠定了行业巨头的地位。

另外,不同于行业之间界限分明的传统经济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行业界限逐渐趋于模糊,跨界经营成为常态。凭借自身积累的庞大流量和用户数据,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巨头开始进军其他产业。一方面,实现企业自身的规模扩张,为平台带来更多的流量,从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另一方面,借助平台模式的巨大优势,颠覆和重构“互联网+”的整体商业生态,以始终保持企业的核心地位和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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