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是风投最大的顾虑

有些创业者在面对风险投资机构时,常常遭拒绝。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的一个好朋友,若干年前投资了一个做教育的公司,公司干了十几年,一直也没什么起色。出于好奇,我问这兄弟,那公司的总经理挺能干的呀,为什么就做不起来?这老兄叹口气说,唉,这事儿跟当初的股权结构有关系。这家公司成立时是四个人,为了照顾面子,就采取了一个每人25%股权平分的方案。但是其中三个人只是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里担任具体职务,只有一位担任了公司的总经理。当然,这哥们儿是拿工资的。

一开始还不错,业务稳步进展,但是做了几年,业务就皮皮沓沓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总经理心里不平衡。他想的是:老子在这里辛辛苦苦,你们啥都不干,开个董事会还指手画脚,大事儿我还做不了主,连个否决权都没有,凭什么?

设身处地为这位总经理想想,他说的不是没有道理。那么,能不能把公司的股权结构做一些调整呢?不行。因为董事会没法开,只要两个人不同意就通不过,再者说,公司赚钱,哪个股东愿意把股权拿出来呢。

所以,公司初期的这种平衡股权结构会给后来的发展带来很多问题。

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是风投最大的顾虑

有次,我听到一个还没成立的企业创始人说,他们三个合伙人将按照三等比例分配股权时,我说:“如果是这样,我就不投了。”

这个公司的三个合伙人都会加人到公司里。可是就算这样,问题仍然很大,因为大家太平等了。投资者希望的是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有能够把控公司的能力和权力。这个权力就体现在公司股权上。

投资者在投项目的时候,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这个企业的领头人。因此,就非常期望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个领头人在企业里“说了算”,就算是需要股东大会表决,这个人因为持有足够多的股份而拥有赞成或者否定某些议案的权利。什么叫“足够多”呢?举个例子,假设在初始阶段,主要创始人占有60%的股份,先把公司做起来之后,再融资时A轮出让20%,那么同比稀释,主要创始人的股份就变成了48%,仍然是相对控股的股东,说话算数。然后再做B轮,再稀释20%,他就剩下了38.4%,相对大股,但是做控股股东的可能性不大了,可能另外两个股东的股份加起来就大于这个数了。但是还好,按照一般的公司章程,三分之一股东还有否决权。大不了他不干,用否决权否决你。但是如果再到C轮就不好说了。当然,到了那个时候投资者也就不那么关心这个问题了。

当年,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主要创始人马云的股份只剩下了8.9%,两亿股的样子。理论上,马云对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是没有太大影响力的。但是,因为在融资过程中的高明运作,马云实际掌控了42.5%的投票权。但是全世界只有一个马云。

所以,主要创始人在初创企业中的占股太少会引起投资者的疑虑甚至放弃。

但是,另一个极端也是不能接受的。那就是创始人持有100%的股份,没有伙伴。这样的人要么就是自视太高,认为自己什么都能干,不需要合作伙伴,要么就是心胸狭窄,不愿意跟别人分享,要么就是太缺乏合作精神,没人愿意跟他合作。你要是问起来,他可能会说,没关系呀,我做起来可以招人,分股份给他们。这样做的结果是,不管分多少股份出去,别人都是帮他打工的。这是一般情况,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创始人真的就是一个人把公司带上市的,直到上市,从他手里拿走股份的只有投资者,团队能够保持所有人的股份加起来不到1%。但是这样的人,恐怕百里挑一都挑不到。

另一个问题是前面说过的光持股而不在企业里干活的初始股东,天使投资人除外。这些不在企业内的股东成分通常都比较复杂,或者是创业者的朋友、亲戚,或者是生意上的伙伴,甚至可能是企业的头一批客户。创业者为了起步顺利或者各种原因,分一部分股权给他们。这也不算不对。但是这些股东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往往是负面的多,正面的少。所以,投资者一般会建议采取某些措施把这些纯“财务投资”的股东请出去或者降低股份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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