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展创客教育的误区

2015年9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2016年,全国开始在中小学推动创客教育,相应的创客活动也逐渐增多。杭州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举办了首届青少年创客大赛,希望能搭建一个中小学校展示创客教育的平台,并借此推动创客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笔者作为此次大赛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了大赛,目睹了青少年的精彩表现,与参赛青少年的辅导教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同时也观察到了一些现象,说明中小学开展创客教育存在着一些误区。笔者力图从创客的时代背景、创客教育的培养目标、实施者、实施途径和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厘清对这五个方面的认识,可能对中小学开展创客教育会有一定的启示。

误区一:忽视创客的时代背景

本次大赛收到的参赛作品有很多利用了废旧材料,制作时没有使用任何数字化、智能化工具。这一现象表明,大家对“创客”存在不同的理解。创客一词起源于西方的“Maker”,一种流传最广的定义是指那些基于兴趣与爱好,努力把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一类人。单从这个定义的字面来看,似乎创客追求制作的结果(实现创意),并不讲求制作的过程和工具。很多教师对创客倾向于这个定义,其实是一种片面的理解,创客的起源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创客是信息时代、知识社会的产物,当数字化工具桌面化进入草根大众的生活后,创客才应运而生。

目前,创客的概念仍然是百花齐放的状态,并没有标准定义。这些定义从创客的理念、创客精神、创客文化和创客实践等角度出发,丰富了创客的内涵,但也容易导致初识创客的人感到困惑。但无论是何种定义,其实都有一个信息时代的统一背景。鉴于此,笔者认为美国《连线》杂志前主编克里斯•安德森关于创客的定义值得借鉴。他认为创客是通过借助各种数字化、智能化和开源化工具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群。

开展创客教育,应该关注创客的各种内涵,但也不能忽视创客的时代背景。否则,创客教育就容易出现新瓶装旧酒的现象。我们应该随着信息时代的浪潮,积极应用信息时代的工具和技术去创造。

误区二:创客教育培养的是创客人才

笔者发现,许多青少年在陈述作品的创意来源时,往往一笔带过,但却花大量的篇幅来介绍制作过程。笔者在与辅导教师的交流中也同样发现,相比“创意”,他们也更关注技术运用、实现方法等实践要素。这种现象表明,持有“创客教育就是培养创客”观点的人不在少数,教师对创客教育的培养目标的理解是存在偏狭之处的。

首先,创客教育应是“创客式”教育,不是“创客的”教育。我们开展创客教育,是希望用创客的理念和方式改造教育,而不是为了解决创客的培养问题。创客教育的终极要义是培育个体、社会乃至民族和国家的创客精神

其次,创客人才不仅要强调实现创意,更应重视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虽然创客人才的观点,也包含着创意,但强调的是如何实现创意,制造出物质实物。可笔者认为,人类文明的进步,仅有物质是不够的,也需要精神产品。这样,才能体现国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更接近创客教育的本质。

因此,开展青少年创客教育要兼顾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两者不可偏废。创客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培养创新人才,而不仅仅是培养创客人才。创客教育说到底还是一种新形式的创新教育。

误区三:创客教育需要的是创客型教师

经与参加本次大赛的辅导教师交流,笔者发现一种奇怪的现象:大部分教师并不认为自己在开展创客教育,即使他们在学校里以各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创客项目学习。究其原因,是他们认为只有自己变成创客了,才是创客教师,才能开展创客教育。笔者把这种现象称为教师的“创客心结”。

开展创客教育,教师必须先成为一名创客吗?目前,从创客教育实施者的角度看,可将中小学教师分为三类。

第一类教师对创客、创客教育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第二类是组织学生开展创客项目学习的教师,但本身的创客素养特别是技术素养不高或欠缺;

第三类教师不光带领学生开展创客项目学习,同时自身就是一名具有较高创客素养的创客。以上三类教师的关系如图所示。

创客教师的三种类型

笔者认为,第二类教师,可称为创客教师;第三类教师,可称为创客型教师。因为创客型教师自身就是一名创客,对创客素养的养成深有体会,自然能得心应手地开展创客教育。然而,在教育界催生的创客型教师,毕竟是极少数。如果等到教师都成为创客了再开展创客教育,只怕创客教育的先机已逝!

创客教师是青少年走上创新道路的引路人,是开展创客教育的关键因素。开展创客教育,首先要解开中小学教师的“创客心结”,鼓励教师先从创客教师做起,与学生一起学习和实践,逐步成长为创客型教师。创客教育的先驱人士——温州中学的谢作如老师就经历过这样的成长历程,据他描述,当年有些创客技术还是由学生传授给他的。

误区四:创客教育制造的是有用的东西

本次创客大赛的主题是“创意让生活更美好”,最终上交的作品几乎都关注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尝试解决问题,具有实用性。换句话说,都是些“有用”的东西,这当然无可厚非。但让生活更美好的为何不能是“无用”的东西呢?

长尾效应在创客中的应用一文中,我们讲到了众多小市场汇聚可以产生与主流相匹敌的市场能量。精英们生产的畅销产品占领大众市场,使用者众多,很有用(比如苹果公司的产品);那些小众产品,看起来无用甚至荒诞(比如《外星人入侵生存指南》),但却占领了80%的市场份额。所以不妨让青少年造一些无用的东西、自认有趣的东西,很有可能他们制造的东西将来就是“长尾”的一个组成部分。

青少年参与创客活动是基于兴趣和爱好的,而兴趣和爱好正是创新的源泉。鲁迅先生说过:“没有兴趣的学习,无异于一种苦役;没有兴趣的地方,就没有智慧和灵感。”如果过于关注造出的东西是否“有用”,如同关闭了创新的源泉,势必会抹杀青少年的创意!

创客教育在实施过程中,要摒弃成年人的“有用”标准,以青少年为本,学习的项目多一些趣味性,创造的实物少一些功利性。这样才能不断吸引更多青少年走进创客教育的殿堂,在自由宽松的环境中,让创造力自然生长。

误区五:创客教育评价的是“物”

比赛期间,笔者还发现,教师的关注点都在“作品”上,没有在“作者”上。他们谈论的大都是诸如这个作品怎么样,这个作品如何做,几乎没有人谈论学生掌握了哪些技术和能力,拥有哪些品质和素养。

笔者认为,上述“重物轻人”的现象,其实是创客教育过程中“以物取人”评价方式的一个缩影,它类似应试教育的“以分取人”。应试教育的弊端,教育界早有定论。面向中小学生的创客教育,如果也走上“以物取人”的评价道路,对青少年和自身造成的伤害不言自明。

2016年年初,中国电子学会现代教育技术分会创客教育专家委员会在其发布的创客教育定义中,明确指出“创客教育是培养学生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一种素质教育”。既然是素质教育,评价必然不能“以物取人”,而要“重人轻物”。只有开展以创客精神和创客素养为主的评价,才能避免应试教育的弊端在创客教育中重现。明辨评价的是人还是物,对中小学开展健康的创客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笔者认为,创客教育的评价方法与手段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利用表现性评价的理论和技术开展评价,本文对此不再展开。

中小学开展创客教育的起步阶段必然会产生种种困惑,不断地厘清困惑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创客教育。创客教育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对创客教育内涵的研究也正在路上,对于创客教育工作者而言,开展创客教育又何尝不是一种创客实践!

(叶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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